水碧从沈珍珠家里出来之后,就一个人跌跌撞撞地走到了县城。她第一次对自己所选的路迷茫。原本以为,自己找的那个成婚对象,算是能够比得上沈珍珠的,至少还能够比许清桉好些。许清桉皮相好,但是也不能当饭吃,毕竟考上童生还不知道要多少年呢。对于在普通的渔家来说,读书就是一个无底洞。所以这么久以来,村里的人都认为沈珍珠一家子都是傻的。她自己也洋洋自得,觉得不管怎么样,也不可能比不上沈珍珠。沈珍珠这样的草包都可以,她有什么不可以的?但是今天见了沈珍珠,说了话,她才感觉内心空落落的。甚至有一种感觉,沈珍珠不是草包,她才是那种愚昧无知的人。。。。。。内心反复告诉自己不可能,不是这样,但是最终结果还是控制不住的胡思乱想。水碧打算好生找自己的未婚夫谈一谈成婚过礼的事情。不管怎么样,这婚总是要结的。即便是沈珍珠不在意这些事,压根没有觉得她嫁得好,这会儿也不能反悔。水碧穿着一身水蓝色的麻衣,一步步往前走。来到马厩那边,寻思着没有看到自己的未婚夫,便在周围找了一遍。而后就看到了几个男子,包括那个未婚夫马六正坐在那里吃酒。一个个面红耳赤,眼神迷离,倒是也没有发现水碧站在身后。原本她是要赶紧跑过去,把人叫过来的。未曾想就听到那一群人议论:“话说,马六,你最近要和那个渔村的女人结婚了?倒是长得水灵,哥几个瞧着也不错。”“切。”马六十分不在意,“还不是看我有本事,能够从东家手里拿钱给她买东西。这不就是一个势利眼吗?”“这女的有啥好?唯一就是长得漂亮。这些渔民,我自己都嫌弃得要死。”“就是!”其中一个人附和道,“渔民就是畏手畏脚,把女儿和儿子卖出来做丫鬟,亦或是我们这种帮工的,都能赚不少。这不就是老思想,还看不上我们做奴的。”“真以为自己高尚在什么地方!”“是!”马六直接把手里的瓶子摔在地上,这会儿也彻底喝高了,“反正那个劳什子水碧?这会儿我对她好,给她花钱,等着成婚了我就揍她。把她打老实了!”“之前还好意思拿着我当备胎?我早就知道了。要不是害怕这到手的媳妇跑了,我早就揍她了。不守妇道的贱女人。”周围的人吃着花生米,笑着道:“怕啥,这渔民生的女儿,不就是用来轻贱的吗?反正咱们是跟着东家吃饭的,永远都饿不死。”“那水碧赶紧拿捏好。到时候给你生一窝孩子,你也不怕找不到媳妇了。”“不行,我们哥几个也要学着你的路子,不然这找媳妇真的不简单。”“望春楼的姑娘都比那个水碧好,走,有钱了去望春楼呗。那些姑娘可比水碧开放。。。。。。”周围的人各种荤话都说出来了,甚至还有不少的人在议论水碧的身材。水碧整个人都不好了,满脸发白。她虽然在家中不受重视,但是有吃的有穿的,倒是不至于在这里。。。。。。被这样说。难怪沈珍珠当时看她的表情带着同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