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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必须倒一个(第1页)

“咚!咚咚!”

杨坤用力地捶击着,放置在县衙大门一侧的伸冤鼓。

按照自隋唐开始的朝廷规矩,凡是有重大冤情,不得不采取如此极端措施,需要击鼓申冤的。

作为一地长官的县令也好,知府也好,都必须开庭审理。

但是,这有一个前提,就是凡击打伸冤大鼓者,必须接受三十大板的板子。

这朝廷衙役打板子,可是极有学问的。

可以打你100板,休养个十天半月就康复的,也有打上三十大板,当场死亡,或残废卧床不起的。

所以,一般情况下,极少会有人击打放置在县衙大门外的伸冤鼓。

“何者申冤,报上名来,所谓何事?”

已经得到黄玉山通报交代的县丞苏长远,有些牙疼地望着,才上任没几天,竟然自己告自己的杨得坤,只得当作不相认的例行公事,喝问道。

“启禀县丞大人,小的杨坤,是衡山县令杨得坤的书童,今日为我家主子申冤,这是我的状纸。”

经过黄玉山一番交代的杨坤,从杨得坤手里接过了告状的任务。

他虽然年纪不大,但自幼在杨家生活,加之性格活泼大胆,对于替主子告状之事,还是相当期待的。

像他与杨得坤的关系,就像是大树与藤蔓。

只有杨得坤混好了,他才可能跟着发达。

况且,就连他的名字,都是取自杨得坤的坤。

苏长远一边接过杨坤递上前的状纸,一边装着刚发现杨得坤的样子,半站起身:“原来是县令大人,你怎么这样子了?是谁将你打成这样的?”

“狗官,你怎么说话的?都还没开始审判,你怎么就认定了是打的,难道他自己喝多了,自己撞的不可以吗?”

王自如见案子都还没审,作为县丞的苏长远,就官官相护,一口咬定是人打的。

不由暴怒,跳了出来,指着两人骂道。

嘿嘿,好家伙,竟然有人找打!

杨得坤看了一眼,脸色又红又白的苏长远,感觉他可能会忍下去。

也是的,他一个没有大背景的普通从七品小官,怎么敢面对家有二品总督高官的王家。

“这是哪条狗东西?竟然公堂之下,辱骂朝廷命官!”

杨得坤缓缓地转过身,望着被自己骂得七窍生烟,手指着自己,好似着电了的王自如,缓缓慢慢一步一步逼近。

“狗东西,我骂的就是你这狗东西,这是我们衡山,你算是哪根葱!”

“哈哈哈哈-----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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