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太过显眼,一身肌肉配纹身,满脸刀疤配光头,丑的跟鬼一样,下地狱算是回家了。
光头落地后自己也异常兴奋,大喊道:“太爽了!地狱太爽了!”
他直接无视了阎良的存在,径直走到高跟女身边,抱住就是一顿猛嘬,嘬完嚣张道。
“我决定了,助你胜出,我要留在地狱不走了!”
高跟女擦掉满脸口水,问出了阎良同样的疑惑:“什么意思?”
光头激动道:“我发现在地狱,身体素质竟然比在阳间提升了至少一倍,这是一件多么令人着迷的事情。
而且我怀疑,这种提升很可能是可持续的!
你们的追求是投个好胎,或者重生,而我……”
光头目露精光,意气风发道:“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强者,地狱将是我破茧成蝶的地方!”
一语点醒梦中人,阎良皱眉沉思,很快联想一些诡异的事情。
脚踩恨天高的女人,怎么做到健步如飞的?
酒色掏空身体的林老狗,怎么做到把飞盘投得快准狠的?
刚下地狱的丑鬼光头,怎么做到如此神勇的?
还有自己一身乱七八糟东西,少说几十斤,怎么做到毫无感觉,一点不累的?
甚至包括被巨石砸到,自己怎么做到还有机会和心情在这胡思乱想的?
这一切,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?
都不是!
是走进地狱——身体素质提升了!
再看高跟女,瞬间像蛇精一样缠绕在光头身上,声音魅惑酥麻到令人不适。
“光头大哥你好棒哦~还是你最疼人家~人家也决定了,在离开地狱重生之前,一定让大哥天天做新郎,日日爽翻天。”
“可是……”高跟女突然委屈道:“有人不愿意怎么办?”
“你说那小子?”光头一脸不屑:“简单!我帮你处理了!”
光头直奔阎良而去,边走边鄙夷道:“一个垃圾民工,在我眼里连狗都不如,我自己都记不清在阳间整死多少个了……”
“等一下!”
洞口突然传来一声呐喊,林老狗收拾妥当,迈步而出。
“让我来!”